房署測量師偕夫騙490萬房津判囚22及25月 官斥貪婪致泥足深陷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1/15 17:10

最後更新: 2020/01/15 17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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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於區域法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房屋署產業測量師涉向署方隱瞞丈夫獲公司房屋津貼,另向署方申請房屋津貼近490萬元,夫婦二人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,今(15日)分別被判囚22個月及25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案發時時間長達17年,兩人大可簡單地由其中一人停止申領租津,但出於貪婪心態,使兩人泥足深陷、難以自拔。法官質疑兩人未有主動償還所獲款項,僅任由庫務署扣除公務員退休金,因此不予以減刑。

涉案首被告黃淑珍(60歲)及次被告陸棟才(58歲)同早前被裁定1項欺詐罪成,辯方今求情指,涉案款額雖為488萬元,但首被告的實際得益僅370多萬元,而庫務署早前已根據公務員守則,將首被告的退休金及長俸扣起,因此按照扣起款項的計算方法,首被告至2031年便可連本帶利還清所有款項。而對於首被告而言,所有退休金及長俸被扣起,等同39年公務員生涯付諸流水,對其家庭亦構成沉重打擊。

涉案的房屋署產業測量師黃淑珍。(資料圖片)

次被告一方求情則指,次被告受案件影響情緒低落,亦對女兒受影響而感到難過,冀獲輕判。法官質疑兩被告有1個價值400多萬元的聯名物業被凍結,但兩人從來沒有提出主動還款,只是任由庫務署繼續扣減首被告的退休金等,因此法庭或不會就此予以減刑。

首被告一方解釋無論是主動償還或是被扣減,首被告所蒙受的實際影響均一樣,她最終失去所有退休金等,首被告亦從沒打算爭議政府是否有權扣起有關資產,加上兩被告的物業已被凍結,因此要變賣物業亦非易事。次被告一方今於庭上表示,願意與控方商討以金錢還款,避免物業被變賣。

法官判刑時指,案發時間長達17年,兩人共騙得逾488萬元租津,兩人大可簡單地由其中一人停止申領租津,但出於貪婪心態,使兩人泥足深陷及難以自拔,更有機會使政府資源無法正確運用,造成不公平情況,而首被告行為更打擊公務員聲譽。

法官指根據案例,若然被告只是按法例要求作出償還或被扣起資產,法庭或不就此予以減刑,而兩被告是經審訊後被定罪,其資產及物業是遭庫務署凍結,而非自願用以還款,雖然次被告於判刑前一刻表明願意還款,但卻沒有任何具體計劃,故不會就此減刑。

法官分別判兩人監禁22個月及25個月,指首被告作為公務員,在決定簽署有關欺詐文件時,必然知道一旦東窗事發,兩人必須面對監禁,而兩人的女兒亦無可避免面對困難;而次被告亦需為其鋌而走險的行為承擔後果。法官另將3月12日訂為本案提訊日,屆時將處理有關充公令的申請。

記者:楊詠渝